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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陈伊玲:把援助对象当亲人

    来源:咸宁日报 全媒体记者 贺春音 通讯员 黄敬 柳丹 掌上咸宁报道 人物档案 陈伊玲,女,崇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原主任,1965年2月出生,2020年退休。2008年,获咸宁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“十佳律师”;2011年,被崇阳县人大授予“优秀律师”;咸宁市、崇阳县“三八红旗手”;被省司法厅评为湖北省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“先进个人”;2018年当选第十三届省人大代表;2019年当选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;2021年8月获评“2018-2020年咸宁市‘十大法治人物’”。 “衙门八字开,有理无钱莫进来。”陈伊玲还在崇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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